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 现代中国(Modern_China)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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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记录封存没有人讨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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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6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01楼

所以立法者做的事情就是找折中点。你的txt和exe比喻非常好,完全正确。


但是反过来,如果所谓的“老百姓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么立法和行政就没有履行引导和管理的责任。在我看我跟你的分歧并非水火不容,只是对折中点的位置有不同预期罢了。

Proj (Happ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人到底有没有向下堕落的自由。我认为在中国不应该有,而且党也不承认有。你讨论那些看起来很符合条块分割程序正义,吸毒的归吸毒,危害社会的归危害社会。但是老百姓确实不认你这一套,大家就是朴素的结果正义。

没有达成社会共识的法条,或者连具有声量的一部分人都团结不起来的法条,他只能在现实生活中成为.txt而不是.exe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3 23:44:02

haoba [离线]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6.1机器猫

发帖数:3.6万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02楼

法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法律工作者服务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不是法学家意志的体现。


B网友读书读傻了,连文明的方向都搞错了。在文明的灯塔美国飞叶子多了,真以为美国那样吸毒才是文明啊,搁这给吸毒者保护隐私呢。

Proj (Happ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是一个政治问题,人到底有没有向下堕落的自由。我认为在中国不应该有,而且党也不承认有。你讨论那些看起来很符合条块分割程序正义,吸毒的归吸毒,危害社会的归危害社会。但是老百姓确实不认你这一套,大家就是朴素的结果正义。

没有达成社会共识的法条,或者连具有声量的一部分人都团结不起来的法条,他只能在现实生活中成为.txt而不是.exe

签名档

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发表于2025-12-03 23:46:53

haoba [离线]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6.1机器猫

发帖数:3.6万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03楼

引导和管理那是党的职责,立法者和行政者就是为人民服务,好好干活,懂吗?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所以立法者做的事情就是找折中点。你的txt和exe比喻非常好,完全正确。


但是反过来,如果所谓的“老百姓说什么就是什么”,那么立法和行政就没有履行引导和管理的责任。在我看我跟你的分歧并非水火不容,只是对折中点的位置有不同预期罢了。

签名档

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最后修改于2025-12-04 00:25:53
  • 发表于2025-12-03 23:47:59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6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04楼

我当然不觉得法律是为法律工作者服务的,但是我同样不觉得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更不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法律本质是保证人类行为的道德下限不对广大群体造成伤害的,不是拿来消灭坏分子的。这个你都想不明白,那才是把法律和阶级斗争混为一谈了。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法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法律工作者服务的;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不是法学家意志的体现。


B网友读书读傻了,连文明的方向都搞错了。在文明的灯塔美国飞叶子多了,真以为美国那样吸毒才是文明啊,搁这给吸毒者保护隐私呢。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3 23:50:41

haoba [离线]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6.1机器猫

发帖数:3.6万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05楼

别扯淡了,法律就是一套罚则,不消灭坏分子跟你打嘴仗闹着玩啊。怎么滴,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法律本来就得服务于阶级统治,法学家就是干活打杂的,还操起主子该怎么做的心思了,真是自作多情。


你觉得法律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不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你是在否认我国人民群众的统治阶级地位?你该不会连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谁组成的都不知道吧?这不是纯粹的搞笑么。


好好打杂,不要夹带私货,什么学者专家,认清自己的身份地位。那套大法官的幻想,去美国幻想去吧,好好看看灯塔的实践 ,什么烂玩意。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当然不觉得法律是为法律工作者服务的,但是我同样不觉得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更不是人民意志的体现。


法律本质是保证人类行为的道德下限不对广大群体造成伤害的,不是拿来消灭坏分子的。这个你都想不明白,那才是把法律和阶级斗争混为一谈了。

签名档

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最后修改于2025-12-04 00:32:33
  • 发表于2025-12-04 00:20:50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6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06楼

只说第三条,广大人民决定法律是如何制定的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本来就不是一回事。行政官员/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当然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法律本身不是——这很重要。


另外你不要老想给我瞎扣帽子泼脏水,或者偷梁换柱我的意思达到你进攻的目的。如上面几位网友指出的,我很多时候表达确实不准确,我也尽力了慢慢改吧。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别扯淡了,法律就是一套罚则,不消灭坏分子跟你打嘴仗闹着玩啊。怎么滴,道歉有用,还要法律干什么?

法律本来就得服务于阶级统治,法学家就是干活打杂的,还操起主子该怎么做的心思了,真是自作多情。

你觉得法律不是为人民服务的,法律不是人民意志的体现,你是在否认我国人民群众的统治阶级地位?你该不会连立法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是由谁组成的都不知道吧?这不是纯粹的搞笑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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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4 00:35:42

haoba [离线]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6.1机器猫

发帖数:3.6万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07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宪法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他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我国现行宪法是在党的领导下,深刻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实践经验基础上制定和完善的,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这要求法律必须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你那套欧美落后的西方法学观念能不能别拿来生搬硬套了,都把欧美霍霍成啥样了,喜欢你那套的,直接润去欧美吹叶子去呗,刚好帮我们这边清理垃圾了。


法律不体现人民意志,那就是法错了,什么法学家?装什么大法官呢,好好反思去吧。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只说第三条,广大人民决定法律是如何制定的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本来就不是一回事。行政官员/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当然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法律本身不是——这很重要。


另外你不要老想给我瞎扣帽子泼脏水,或者偷梁换柱我的意思达到你进攻的目的。如上面几位网友指出的,我很多时候表达确实不准确,我也尽力了慢慢改吧。

签名档

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最后修改于2025-12-04 00:48:55
  • 发表于2025-12-04 00:46:52

haoba [离线]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6.1机器猫

发帖数:3.6万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08楼

算了,你跟讲先进思想你看不懂,初中政治课本总念过吧?


初中政治书上写得很明白:“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这是法律的一般本质。”“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国法律的本质。”


你要是连着几句都不会背,你丫是1450吧。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只说第三条,广大人民决定法律是如何制定的和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本来就不是一回事。行政官员/司法人员/执法人员当然是为人民服务,但是法律本身不是——这很重要。


另外你不要老想给我瞎扣帽子泼脏水,或者偷梁换柱我的意思达到你进攻的目的。如上面几位网友指出的,我很多时候表达确实不准确,我也尽力了慢慢改吧。

签名档

1.如果您对我有违反站规版规的行为,我就会举报您噢,亲;

2.如果您对我的行为感到不适,那我也不会在意您的感受哦;

3.如果您不希望看到我做什么,那我也不会考虑您的意见哦;

发表于2025-12-04 00:51:44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6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09楼

讨论问题嘴巴就放干净点...


你看这一句就非常严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它等于“人民的意志”吗?——不要说我抬杠抠字,没有利益空谈意志就是错误的。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算了,你跟讲先进思想你看不懂,初中政治课本总念过吧?


初中政治书上写得很明白:“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以规定权利义务为内容,具有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的一种特殊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体现,这是法律的一般本质。”“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国法律体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这是我国法律的本质。”


你要是连着几句都不会背,你丫是145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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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发表于2025-12-04 00:54:24

haoba [离线]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6.1机器猫

发帖数:3.6万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10楼

你绝对不是在国内读的初中,哪来的1450搅浑水?


连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体现这道选择题都没刷过,搁这逼逼什么呢。


真是大聪明。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讨论问题嘴巴就放干净点...


你看这一句就非常严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它等于“人民的意志”吗?——不要说我抬杠抠字,没有利益空谈意志就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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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昭昭,使人昏昏……

 最后修改于2025-12-04 01:05:40
  • 发表于2025-12-04 01:04:20

BlancRedCesc [在线]

Le Professeur

3.4水盆

发帖数:3166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1楼

手挺快,比我截图at站务还快,就这点自知之明就值得贵站某些id学习一下。


这题我确实没刷过,但我告诉你,刷过也无妨——我上学开始就不信标准答案,天天怼我老师还被罚站过。但反正我无所谓。


教科书的原文我可以理解,上面的精神我自然也理解——因为它们都是整个体制运转下被千万次打磨过的表达,肯定有足够的准确性。但是你所谓的选择题答案和你讲的话,我当然可以不信也可以反驳:因为你和出题人不过是在做“诠释”的工作。同样的文件,你可以诠释,我也可以诠释,凭什么只有你是对的?拿着鸡毛当令箭,冒充权威,止增笑耳。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绝对不是在国内读的初中,哪来的1450搅浑水?


连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体现这道选择题都没刷过,搁这逼逼什么呢。


真是大聪明。

签名档

Arsene Wenger has done it again!

 最后修改于2025-12-04 01:10:53
  • 发表于2025-12-04 01:08:41

lea [在线]

无爱即无忧

6.9老站友

发帖数:9.4万 原创分:3
<只看ta> <ASCIIArt>
112楼


推荐你看看这个: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559078


人民意志到底是什么,有没有被扭曲,被谁扭曲,先掌握了事实真相再说...


党员就要坚持实事求是,只唯物、不唯心...


haoba (峰峰SIS07|今天超开心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绝对不是在国内读的初中,哪来的1450搅浑水?

连我国法律是人民意志体现这道选择题都没刷过,搁这逼逼什么呢。

真是大聪明。


签名档

贤之行也,直道以正谏,三谏不听则退。

誉人也不望其报;恶人也不顾其怨。以便国家利众为务。

官非其任不处也;禄非其功不受也。

见人不正,虽贵不敬也;见人有污,虽尊不下也。

得不为喜;去不为恨。非其罪也,虽累辱而不愧也。

发表于2025-12-04 05:49:05

hjzymax [离线]

Weber

2.9一般站友

发帖数:149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3楼

看观猹者网的是什么nt。。

猪头改不了扒粪的

lea (无爱即无忧)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推荐你看看这个: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1559078


人民意志到底是什么,有没有被扭曲,被谁扭曲,先掌握了事实真相再说...


党员就要坚持实事求是,只唯物、不唯心...


发表于2025-12-04 08:21:53

lyyps [离线]

图图

3.5中级站友

发帖数:563 原创分:1
<只看ta> <ASCIIArt>
114楼

结论可能是对的,但是过程不见得。


这个规定让我联想到了很多。


1.为什么前不久多个国家大麻合法化?


2.吸烟有害健康,对个人百害无一利,世界公认,为什么不禁止?


3.个人健康除了对自己重要,对其他方面重不重要是否要紧?


4.现在虽然经济不算很好,但是吃饱饭活下来比以前容易多了。有些人吃饭了没事干,如果能有一些自己的娱乐活动,又能推动GDP,又不会…不是挺好?


5.按现在的趋势,以后劳动力会越来越短缺,多给别人一些工作的机会,是不是皆大欢喜?


也许某些政策从某种角度讲我们也是受益者,但是从情感上和长期可持续发展上,我不支持这个政策,特别是考虑到鸦片战争给国家带来的沉痛历史经历,以及千千万万稽毒防毒人民警察的伟大付出和牺牲。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你这个从个人行为的吸毒延伸到虎门销烟的逻辑真的太搞笑了...

吸毒对公共安全和利益的危害是由它的结果引起的(比如吸毒后成瘾行为导致的暴力、渎职、等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就会从暴力/渎职等其他违法行为对这样的人进行制裁。

但是吸毒本身是个人行为。如果一个人吸毒了,但是吸完了自己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发狂,没有影响到任何其他人,那么就是没有危害公共安全和利益啊?从法制和逻辑的角度讲,确实没有开盒这个人的必要性;不如说如果只因为这样的事情开盒,更加不利于戒毒人员下一步的社会改造,从长远看是不利于社会稳定的。

发表于2025-12-04 08:30:48

zzlkevin [离线]

张镇麟

3.2剑侠

发帖数:332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5楼

这位可是bbs新晋npc,引战爱好者,经典理中客,非常好玩,你当npc看就好哈哈哈哈哈

pkutopone (修身养性pkue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理中客又来了?那我希望你全家都吸毒哦,反正也能封存。

发表于2025-12-04 08:33:46

lea [在线]

无爱即无忧

6.9老站友

发帖数:9.4万 原创分:3
<只看ta> <ASCIIArt>
116楼


东郭子问于庄子曰:“所谓道,恶乎在?”


庄子曰:“无所不在。”


东郭子曰:“期而后可。”


庄子曰:“在蝼蚁。”


曰:“何其下邪?”


曰:“在稊稗。”


曰:“何其愈下邪?”


曰:“在瓦甓。”


曰:“何其愈甚邪?”


曰:“在屎溺。”


东郭子不应。


——《庄子·知北游》




看看你吧,是什么郭子,自己对号入座吧...



hjzymax (Webe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看观猹者网的是什么nt。。

猪头改不了扒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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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的夜晚何其宁静。

即连虫豸的鸣叫,也安然融合到晚风中了。

而坐拥这个广阔世界的,不过是一只小兔和一只小猪。

你若在地里远远窥视,仿佛只见到两个浸润于静谧中的小小身影。

也许永不能够知道它们细听到了:

时光的洪流亦大动若静,分分秒秒,奔涌而过。

发表于2025-12-04 09:00:39

Cargo [在线]

风筝

3.6中级站友

发帖数:771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7楼

同意这个逻辑,喝完酒,醉了的人也很有社会危害性啊,会打杂 甚至杀人 酒后乱性,唐山被打的那几个女的,不也是对方喝了酒,酒后乱性才导致的悲剧吗?如果没有喝酒,可能就不会这么严重啊。

BlancRedCesc (Le Professeu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应该以行为是否具有重大的潜在社会危害性,作为该行为是否应当纳入刑法或者是否该被封存的条件”——这个点很有道理。


"吸毒者具有高度的潜在危害性"——这一条有点问题,主要在于跟醉驾的类比有问题。按照你的理论“喝酒”就应该入刑。而实际上醉驾入刑的核心并非“饮酒”而是“危险驾驶”。


同理,吸毒和毒瘾发作确实会给社会造成一定风险,但这个对社会和公共安全的危害的相关性并没有醉驾这样相关性强。当然,如果把毒品/精神类药物细分后,按照吸食后的症状分类管理并入刑,也许更加符合你的逻辑,但很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

发表于2025-12-04 09:02:44

greatness [离线]

他乡客

1.3紫米饭

发帖数:50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8楼

讨论啥呀,这么敏感的话题,大家都是日子人,

weimingboy (weimingsky)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记录(含吸毒)应当予以封存,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违法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赵宏:吸毒行为是违法,不是犯罪。犯罪,比如说贩毒,或是说制造毒品,这些是犯罪行为,刑法对于这类行为它的打击力度是很大的,但吸食毒品行为,它本来就是一个治安违法行为。法律上来说,如果吸食毒品,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的处罚就是最高15天的拘留处罚。

发表于2025-12-04 09:05:32

Cargo [在线]

风筝

3.6中级站友

发帖数:771 原创分:0
<只看ta> <ASCIIArt>
119楼

吃二类精神类药物,也叫吸毒,比如利他林、莫达非尼 这种,治疗ADHA 多动症、嗜睡、抑郁的药物。我曾吃一直吃,也没有成瘾性,但是法律上吃这类药就是定义为吸毒。所以并不是吸毒就一定成瘾,吸一次毒甚至几次 也不一定会成瘾。喝酒喝多了 还会成瘾呢,成瘾后,打骂家人 路人的人也有啊。那也是危害啊。

我并不是说支持吸毒无罪论,只是觉得事情都有两面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很正常。

Lebesgue (Pd(PPh3)4)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看什么事情。像打架斗殴这种事情,导致治安处罚,确实不应该作为记录影响人的工作和生活。但是吸毒不是啊。吸毒者具有非常大的潜在社会危害性。根本无法预料他会在什么时候发作,以何种形式发作。所以,对待吸毒者就是全面管理起来。用人单位必须要了解他们的涉毒历史,再决定录不录用。他的女朋友和配偶,也应该要了解她的吸毒历史,再做出决定是否要继续这段感情。盲目把吸毒者的记录封存,是对其他人的高度不负责任!

发表于2025-12-04 09:07:00

lea [在线]

无爱即无忧

6.9老站友

发帖数:9.4万 原创分:3
<只看ta> <ASCIIArt>
120楼


这不是“事有两面”的问题,而是社会管理分层又具有连续性...


我前面说了,法规给你首段叙述的情况留出了合适空间,这是非常合理的...


Cargo (风筝)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吃二类精神类药物,也叫吸毒,比如利他林、莫达非尼 这种,治疗ADHA 多动症、嗜睡、抑郁的药物。我曾吃一直吃,也没有成瘾性,但是法律上吃这类药就是定义为吸毒。所以并不是吸毒就一定成瘾,吸一次毒甚至几次 也不一定会成瘾。喝酒喝多了 还会成瘾呢,成瘾后,打骂家人 路人的人也有啊。那也是危害啊。

我并不是说支持吸毒无罪论,只是觉得事情都有两面性,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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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25-12-04 09: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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