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强奸罪判处被告三年有期徒 - 现代中国(Modern_China)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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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强奸罪判处被告三年有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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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vsKing [离线]

UccU

4.1主序星

发帖数:1785 原创分:0
<ASCIIArt> 41楼

你不当控方律师真的是可惜了。这证据链还“太弱了”,果然没有人能够在你的世界里打败你。

haoliangpku (电动酸黄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窗帘掉落,有火烧痕迹,胳膊有淤青,有拖拽视频,这证据链就指控强奸也太弱了,根据以上证据链我还可以还原为另一个现场:男女发生关系以后,男方反悔不想加名导致女方情绪激动,欲点火焚烧窗帘,双方争吵后女方被男方拖拽回房间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强不强奸太难判定了,女方帮我撸了一管,反手告我强奸,是否精液就是铁证?我反手微信转账500元,是否构成卖淫嫖娼?

发表于2023-12-26 13:06:12

JKvsKing [离线]

UccU

4.1主序星

发帖数:1785 原创分:0
<ASCIIArt> 42楼

上一个讨论“地铁道歉”案的帖子也是,贴主上来先搬运一波自媒体酿造好的臭东西,然后看到下面的回复判决原文后发觉自己错了,但是已经阻挡不住在下面回帖狂欢“加速”的人群了。

下次搬运或者讨论的时候,或许可以稍微做一点调查,再搬运。当然,如果本意就是抛砖引玉(甚至引战),那这种性别话题,根本不用抛啊,肯定就是两派在那对轰,而且玩的都是抽象。

bbssbbss (当初的小甜甜,现在的牛夫人)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当地法院判决的法官接受了媒体采访,从采访结果来看,确实是强奸案,并且办成铁案无疑了,判决没有问题(从我个人来看),网络上的舆情有点春秋笔法的嫌疑(看到采访后,仔细想了想,我就把帖子删了)

发表于2023-12-26 13:10:32

biubiuu [离线]

太强了biubiu

1.4一般站友

发帖数:26 原创分:0
<ASCIIArt> 43楼

各大平台的评论区全是造势的,抛开彩礼等因素看采访判强奸还算是有理由据。人们只是相信自己想相信的东西,彭宇案里彭宇确实撞到人了,只不过他抓住了媒体的造势点。没人关注真相,毕竟人们预设并相信彭宇是冤枉的。法官被骂得狗血淋头,一群人戏称彭宇案是法治的倒退,实在是精彩。

nefo (云天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彭宇案”

发表于2023-12-26 14:17:06

luobowm [离线]

萝卜橙汁

3.4中级站友

发帖数:534 原创分:0
<ASCIIArt> 44楼

就像楼上很多人说的,90%的网友都不关心真相是什么,只关心有没有符合自己想说的。

很多人是已经提前决定了“这个时代男性太苦了”这个结论,再去“寻找”,甚至是“编造”案件去印证。

屁股决定脑袋罢了。


nefo (云天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彭宇案”

签名档

卒然临之而不惊 无故加之而不怒

发表于2023-12-26 15:10:52

fightBoy [在线]

call me 鸡腿饭好了

4.6砂锅丸子饭

发帖数:4357 原创分:4
<ASCIIArt> 45楼

虽然一些或者很多涉及性别问题(比如货拉拉案)的判决可能存在争议甚至存在问题,但本案似乎还真没啥问题。

因为确实是使用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物证充分,判强奸既遂一点问题都没有。从量刑上看三年也是强奸罪最低刑期,也是符合本案已经有明确婚约、暴力手段较轻、主观恶意不大等案情的。

所以....类比彭宇案还是不合适的。


根据中国青年网(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786308204298823366&wfr=spider&for=pc)报道的本案情节,“5月2日中午,被害人一方按照当地习俗宴请席某某。饭后,席某某和被害人一同前往席某某位于阳高县某小区某楼14层的房内,席某某向被害人提出发生性关系,遭到被害人拒绝,被害人称等结婚后再说。之后,席某某不顾被害人反抗,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事后,被害人情绪激动,实施了点火烧卧室柜子和客厅窗帘等行为,还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呼喊“救命”,后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房内。这期间,被告人拿走了被害人手机,直到回家途中,被害人母亲打来电话,被告人才将手机归还被害人。当晚,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警。经侦查人员对被害人身体检查,被害人左右大臂、右手腕均有淤青;对现场进行勘查,发现卧室的窗帘被拉下掉落,客厅的窗帘有被烧过的痕迹。侦查人员也调取了小区监控录像,该录像显示被害人在逃出房间通过步梯下至13层后又被席某某强行拖拽回案发现场14层房内。”

nefo (云天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彭宇案”

签名档

——————————

无限大な梦のあとの

——————————

发表于2023-12-26 16:25:18

mhyisapig [离线]

文豪家犬

2.4一般站友

发帖数:34 原创分:0
<ASCIIArt> 46楼

我觉得第二点说的很好,这个审判长的发言逻辑连续性很有问题,很多事实不能紧扣qj过程中的反抗,很多内容都是“事后”的防抗证明。

此外“法院审理还查明,事发后被害人亲属为了促成被告人、被害人的婚姻,与被告人亲属积极沟通,希望被告人和被害人尽快到民政局登记结婚,同时表示为了减轻被告人家庭的经济压力,部分彩礼可以后补,(但房子加名必须现在)但双方协商未果。”这些陈述可能涉及春秋笔法,这些表述论迹不论心,仅陈述部分事实,却没有正面回答是否存在骗婚可能性。

Inn (逆旅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个人感觉目前这个审判结果很多人质疑的原因有三。

一是法院公信力降低,很多人不相信法院能给出真正公平的判决,比如有人认为判有罪仅是为了地方官员不受处罚、或者有人认为女性在法院受优待等等,这些想法不论真假,都是公权力机构公信力下降的表现;

二是公开披露的消息逻辑证据不足,公开的证据让人感觉不足以支撑结果,比如没有声音的监控如何证明受害人有呼喊救命?窗帘被烧如何证明是受害人反抗从而烧毁窗帘?拉扯过程如何证明是因为性不同意发生的拉扯?相应的其他的信息,却没有同时列出,比如之前披露的监控显示两人举止亲密地进入婚房、双方签订房产加名就同意调解等。这些信息显然对男方有利,如果是不实证据,也应该逐一反驳;当然也可以辩称这些是当事人隐私,不选择公开,那么不公开招致的质疑和非议就在所难免。

……

发表于2023-12-26 16:45:29

bbssbbss [离线]

当初的小甜甜,现在的牛夫人

1.9一般站友

发帖数:102 原创分:0
<ASCIIArt> 47楼

首先啊,这个判决新闻是上午出来的,法官接受采访我是下午才看到的(基本陈述事实),这中间也的确存在时间差

但话说回来,当时没有多方求证确实是我的过失,这点我承认有点失误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上一个讨论“地铁道歉”案的帖子也是,贴主上来先搬运一波自媒体酿造好的臭东西,然后看到下面的回复判决原文后发觉自己错了,但是已经阻挡不住在下面回帖狂欢“加速”的人群了。

下次搬运或者讨论的时候,或许可以稍微做一点调查,再搬运。当然,如果本意就是抛砖引玉(甚至引战),那这种性别话题,根本不用抛啊,肯定就是两派在那对轰,而且玩的都是抽象。

发表于2023-12-26 18:56:20

hanxv [在线]

氷空の花束

5.0排骨饭

发帖数:8638 原创分:3
<ASCIIArt> 48楼

要是按楼里某些人的说法来,中国有望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彻底杜绝强奸的国家

nefo (云天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彭宇案”

签名档

求问你们有工资吗?是按月发还是按字数或者帖数?

除了发帖外还有其他工作内容吗?

如果用发帖数比较多的id会有奖金吗?

以及……你们还缺人吗?

求站内……当然直接在下面回复我也不反对


发表于2023-12-26 20:35:33

MlKU [离线]

Miku

4.8护卫舰

发帖数:5875 原创分:2
<ASCIIArt> 49楼

确实,你说到点子上了。

luobowm (萝卜橙汁)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就像楼上很多人说的,90%的网友都不关心真相是什么,只关心有没有符合自己想说的。

很多人是已经提前决定了“这个时代男性太苦了”这个结论,再去“寻找”,甚至是“编造”案件去印证。

屁股决定脑袋罢了。

签名档


发表于2023-12-27 00:26:10

voltanis [离线]

replica‖nicht

4.8主序星

发帖数:5856 原创分:2
<ASCIIArt> 50楼

舆论本就不应该超过法律,毕竟舆论太容易操纵了

不长脑子就急着判定的人太多了,实际上催生出各种判决结果的就是这些人

而且这个判决确实合情合理,只是真相远没有八卦动人心罢了

签名档

僕等は

未来を変える力を

夢に見てた

发表于2023-12-27 01:02:10

voltanis [离线]

replica‖nicht

4.8主序星

发帖数:5856 原创分:2
<ASCIIArt> 51楼

教员也是女权的支持者,按你这么说就是教员要为法治环境恶化负责了?

压迫女性,让法治环境恶化,支持“女拳”激化两性矛盾的都是同一批人

建议严查你背后是谁在支持

omolypie (好战士)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女权主义的流行要为法治环境恶化付出全部责任,伊朗某个”女权斗士“今年甚至拿了诺贝尔奖,建议严查网上鼓噪者背后是否有外国财团的支持。

签名档

今なら言えるだろう

此処がそう楽園さ

发表于2023-12-27 01:21:26

wuxxr [离线]

wuxxr

0.9新手上路

发帖数:11 原创分:0
<ASCIIArt> 52楼

感觉很奇怪,审判长又不是圣人,他的观点就不能质疑了?说一千道一万,烧火、喊救命这也是事后的事情,客观事实就是这样,疑罪从无的原则就在那里,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haoliangpku (电动酸黄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不想抬扛,我的意思是审判长所谓的证据链串联起来,对于强奸的支撑力度也不足,发生关系的时间点,与情绪激动之间的逻辑关系,不是顶个审判长头衔就不能质疑的


另外,如果要和稀泥的话,完全可以两家调解,男方火速加名然后让女方撤诉,现在好了,男方牢狱之灾,女方臭名远扬,甚至加重社会恐婚情绪,生育率继续下滑,深度老龄化,纯纯的打着红旗反红旗吗不是

发表于2023-12-27 01:41:31

tianrenheyi [离线]

墨子不黑

3.5中级站友

发帖数:623 原创分:0
<ASCIIArt> 53楼

没得洗地,不想上床就别结婚啊,一手收彩礼一手告强奸,好处都占齐了

SXiaoYuan (小原小原)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看了最新的新闻,这不就是qj么,还有什么好说的。

发表于2023-12-27 02:38:54

Fword [离线]

.

3.7中级站友

发帖数:880 原创分:0
<ASCIIArt> 54楼

女方明确表达不接受婚前性行为。


男方违约在先。

tianrenheyi (墨子不黑)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没得洗地,不想上床就别结婚啊,一手收彩礼一手告强奸,好处都占齐了

发表于2023-12-27 04:25:26

vivi [离线]

悟空

2.5一般站友

发帖数:215 原创分:0
<ASCIIArt> 55楼

判强奸是看证据的 而不是看定没定婚的 

nefo (云天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彭宇案”

发表于2023-12-27 08:55:52

haoliangpku [在线]

电动酸黄瓜

2.7蛋炒饭

发帖数:1300 原创分:0
<ASCIIArt> 56楼

就像薛定谔的猫一样,从n个平行世界里坍缩成审判长说的那个现场,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我个人觉得什么火烧窗帘啥的站不住脚,这玩意送到中院或者高院,有可能要被打回来的,静等上诉结果吧

wuxxr (wuxxr)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感觉很奇怪,审判长又不是圣人,他的观点就不能质疑了?说一千道一万,烧火、喊救命这也是事后的事情,客观事实就是这样,疑罪从无的原则就在那里,是非公道自在人心。

 最后修改于2023-12-27 09:46:14
  • 发表于2023-12-27 09:38:49

tianrenheyi [离线]

墨子不黑

3.5中级站友

发帖数:623 原创分:0
<ASCIIArt> 57楼

嘴上全是便宜,心里全是生意。既要做独立女性,又要加名彩礼。

JKvsKing (UccU)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这个时代很多男性最可悲的地方在于,脑子真的萎缩了,见到女自动就是拳头硬过脑袋了。

发表于2023-12-27 10:52:06

tianrenheyi [离线]

墨子不黑

3.5中级站友

发帖数:623 原创分:0
<ASCIIArt> 58楼

嫖娼是按形成合意哪怕付嫖资之前都是在实施行为了,换成结婚,彩礼已经付了,婚宴也办了,加名合同也签了,然后在这说还没进入结婚流程,你在这卡bug呢?

Fword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女方明确表达不接受婚前性行为。

男方违约在先。

发表于2023-12-27 10:58:48

ddrr [离线]

yuuuuuuuu

3.3中级站友

发帖数:965 原创分:0
<ASCIIArt> 59楼

事件发生在婚宴之后,按照传统观念来说,这不就妥妥的该是入洞房的时间了......

Fword (.)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女方明确表达不接受婚前性行为。


男方违约在先。

发表于2023-12-27 11:21:13

NIFE [离线]

NIFE

4.2砂锅丸子饭

发帖数:2254 原创分:0
<ASCIIArt> 60楼

看了看采访,感觉这东西关键看口供吧,如果被告口供一直描述是说先发生性关系,然后因为别的事情(房产之类的)吵架了,才发生了后续喊救命之类拖拽回去的事情,那只凭已公开的证据可能是证据不足;

如果被告口供的说法对不上这个逻辑,那么感觉法院的裁定还是一定程度上合理的;

目前公开的关键证据其实就是淤青和监控录像;具体到底证据链完整到什么程度,是不是只有采访说的这些,咱也不知道,因为看不到口供原文,也没找到判决书原文,让子弹飞一会儿吧。

强奸案其实一直很依赖口供和间接证据,因为这类案件的直接证据很难反映出原告是否同意。

nefo (云天明)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彭宇案”

发表于2023-12-27 11: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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