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强奸罪判处被告三年有期徒
[复制链接] 分享:女方有跑下楼梯喊救命,被抓回来的,有监控记录。
审判长公布的信息把这个强奸做实了。现在反而是根据订婚/双方父母意愿和稀泥判的三年。
题外话,女方父母有胁迫强奸的嫌疑。
haoliangpku (电动酸黄瓜)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窗帘掉落,有火烧痕迹,胳膊有淤青,有拖拽视频,这证据链就指控强奸也太弱了,根据以上证据链我还可以还原为另一个现场:男女发生关系以后,男方反悔不想加名导致女方情绪激动,欲点火焚烧窗帘,双方争吵后女方被男方拖拽回房间
孤男寡女同处一室,强不强奸太难判定了,女方帮我撸了一管,反手告我强奸,是否精液就是铁证?我反手微信转账500元,是否构成卖淫嫖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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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毛啊~~
只有打酱油了。。。
个人感觉目前这个审判结果很多人质疑的原因有三。
一是法院公信力降低,很多人不相信法院能给出真正公平的判决,比如有人认为判有罪仅是为了地方官员不受处罚、或者有人认为女性在法院受优待等等,这些想法不论真假,都是公权力机构公信力下降的表现;
二是公开披露的消息逻辑证据不足,公开的证据让人感觉不足以支撑结果,比如没有声音的监控如何证明受害人有呼喊救命?窗帘被烧如何证明是受害人反抗从而烧毁窗帘?拉扯过程如何证明是因为性不同意发生的拉扯?相应的其他的信息,却没有同时列出,比如之前披露的监控显示两人举止亲密地进入婚房、双方签订房产加名就同意调解等。这些信息显然对男方有利,如果是不实证据,也应该逐一反驳;当然也可以辩称这些是当事人隐私,不选择公开,那么不公开招致的质疑和非议就在所难免。
三是严重的男女对立招致的质疑,比如男女在“彩礼”和“嫁妆”上严重的不平等,男性和女性对于性关系成本的严重不平等等等。此外,已经订婚且接收高额彩礼、签订房产加名协议,但却不同意发生性关系等行为,似乎在女性看来很正常,在许多普通男性看来却有骗婚嫌疑。
总之,我感觉目前这个案子如果就此结案,既无法说服仅支持男方的人,也无法说明仅支持女方的人,最后就是加速男女对立,公权力公信力进一步降低的结果。
CeBuZhun (清风笑惹)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对,我的表述有瑕疵。
大多数摄像头不记录声音,当前审判长给出的信息得不出有呼喊救命的第三方证据。
久拖不判,公权力的公信力就保住了??...
某些人就是在“制造”至少是“欢呼”你所说的“下降”...
凭心而论,你觉得问题到底是出在谁的身上呢??...
Inn (逆旅客)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个人感觉目前这个审判结果很多人质疑的原因有三。
一是法院公信力降低,很多人不相信法院能给出真正公平的判决,比如有人认为判有罪仅是为了地方官员不受处罚、或者有人认为女性在法院受优待等等,这些想法不论真假,都是公权力机构公信力下降的表现;
二是公开披露的消息逻辑证据不足,公开的证据让人感觉不足以支撑结果,比如没有声音的监控如何证明受害人有呼喊救命?窗帘被烧如何证明是受害人反抗从而烧毁窗帘?拉扯过程如何证明是因为性不同意发生的拉扯?相应的其他的信息,却没有同时列出,比如之前披露的监控显示两人举止亲密地进入婚房、双方签订房产加名就同意调解等。这些信息显然对男方有利,如果是不实证据,也应该逐一反驳;当然也可以辩称这些是当事人隐私,不选择公开,那么不公开招致的质疑和非议就在所难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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