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科学生会是怎么回应的? - 铁路(Railway)版 - 北大未名B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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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学生会是怎么回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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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eppapebc [离线]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6.3驱逐舰

发帖数:4.6万 原创分:21
<ASCIIArt> 1楼

第二次发。第一次不知道被哪个手欠的给删了。

看了“大信科”微信号,没有任何更新的公示。

高高举起,低低放下?

签名档

如果说这世界  不够完美不够好

一定是在等我们  亲手给它变得美好

就像爱  看起来  会那么少

一定是在等我们  一起勇敢的寻找一起找到

发表于2023-12-19 16:40:35

woaikuayue [离线]

我爱跨越 | 燕园点钞员

4.6普快

发帖数:4284 原创分:12
<ASCIIArt> 2楼


leppapebc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第二次发。第一次不知道被哪个手欠的给删了。

看了“大信科”微信号,没有任何更新的公示。

高高举起,低低放下?

发表于2023-12-19 16:42:13
楼主

leppapebc [离线]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6.3驱逐舰

发帖数:4.6万 原创分:21
<ASCIIArt> 3楼

我知道呀,第一次发帖就提到了这句话。

还是那句,不知道被哪个XXX的手欠,给删了。

这事这么容易就没下文了?

woaikuayue (我爱跨越 | 燕园点钞员)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签名档

想飞上天  和太阳肩并肩  世界等着我去改变

想做的梦  从不怕别人看见  在这里我都能实现

大声欢笑  让你我肩并肩  何处不能欢乐无限

抛开烦恼  勇敢的大步向前  我就站在舞台中间

发表于2023-12-19 16:43:50

pkuhub [离线]

pkuhub

4.2护卫舰

发帖数:2374 原创分:0
<ASCIIArt> 4楼

回复:是watern这个xxx的

leppapebc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我知道呀,第一次发帖就提到了这句话。

还是那句,不知道被哪个XXX的手欠,给删了。

这事这么容易就没下文了?

签名档

发信人: Nachtmusik (Thielemann), 信区: sysop

标  题: Re: 恳请老师们重新考虑「站务校内化」的方针

站务校内化这件事情,出发点从来就不是如何能把BBS发展的更好。

显然校内在读学生相比已经毕业的校友好控制的多。

我强烈的支持lz的倡议,但我不抱有任何希望。我记得我老早就说过,BBS自从有某机构大

规模介入管理以来,走到今天,是迟早的事情。

发表于2023-12-19 17:03:37
楼主

leppapebc [离线]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6.3驱逐舰

发帖数:4.6万 原创分:21
<ASCIIArt> 5楼

O(∩_∩)O哈哈~

pkuhub (pkuhub)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回复:是watern这个xxx的

签名档

如果说这世界  不够完美不够好

一定是在等我们  亲手给它变得美好

就像爱  看起来  会那么少

一定是在等我们  一起勇敢的寻找一起找到

发表于2023-12-19 17:12:41

dyablps [离线]

大小羊羊

2.3一般站友

发帖数:145 原创分:0
<ASCIIArt> 6楼

已经通报,学生会中负有责任的人员免职,由信科学生会赔偿铁协损失。

个人觉得这个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刑事、行政或校规校纪责任方面,讲求主客观相统一,如果这次事件是沟通失误导致的,不能证明执行人有损毁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不应进行处罚,但是以工作失职为由免职比较合适。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即使是校纪处分对他们也太过残酷,学生会内部处罚法理充分且足够他们长教训。

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信科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了铁协的财产损失,那么铁协应当向信科学生会追偿,再由信科学生会根据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故意情况向其追偿或进行内部处罚。

leppapebc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第二次发。第一次不知道被哪个手欠的给删了。

看了“大信科”微信号,没有任何更新的公示。

高高举起,低低放下?

发表于2024-02-11 15:29:52

woaikuayue [离线]

我爱跨越 | 燕园点钞员

4.6普快

发帖数:4284 原创分:12
<ASCIIArt> 7楼

“ 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

谁告你的??

dyablps (大小羊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通报,学生会中负有责任的人员免职,由信科学生会赔偿铁协损失。

个人觉得这个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刑事、行政或校规校纪责任方面,讲求主客观相统一,如果这次事件是沟通失误导致的,不能证明执行人有损毁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不应进行处罚,但是以工作失职为由免职比较合适。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即使是校纪处分对他们也太过残酷,学生会内部处罚法理充分且足够他们长教训。

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信科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了铁协的财产损失,那么铁协应当向信科学生会追偿,再由信科学生会根据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故意情况向其追偿或进行内部处罚。

发表于2024-02-14 10:08:45

dyablps [离线]

大小羊羊

2.3一般站友

发帖数:145 原创分:0
<ASCIIArt> 8楼

所以我说“如果”嘛

woaikuayue (我爱跨越 | 燕园点钞员)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 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

谁告你的??

发表于2024-02-14 13:25:43

fundamental [离线]

B.C.

6.1兔斯基

发帖数:1856 原创分:0
<ASCIIArt> 9楼

人家从一开始就觉着现场的同学“不能推断有主观恶意”啊@@


woaikuayue (我爱跨越 | 燕园点钞员)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 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

谁告你的??

发表于2024-02-14 13:46:12

cwj [在线]

┑( ̄Д  ̄)┍

4.8土拨鼠

发帖数:6181 原创分:0
<ASCIIArt> 10楼

通报在哪儿呢?甩个链接谢谢,空口无凭


————————————

更新一下…似乎之前这位层主回复了我两次,不知是被不可言说恶势力删掉了还是他自删了



dyablps (大小羊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通报,学生会中负有责任的人员免职,由信科学生会赔偿铁协损失。

个人觉得这个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刑事、行政或校规校纪责任方面,讲求主客观相统一,如果这次事件是沟通失误导致的,不能证明执行人有损毁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不应进行处罚,但是以工作失职为由免职比较合适。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即使是校纪处分对他们也太过残酷,学生会内部处罚法理充分且足够他们长教训。

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信科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了铁协的财产损失,那么铁协应当向信科学生会追偿,再由信科学生会根据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故意情况向其追偿或进行内部处罚。

签名档

精彩不亮丽

起落是无常

 最后修改于2024-02-14 21:49:27
  • 发表于2024-02-14 14:25:08

pkuhub [离线]

pkuhub

4.2护卫舰

发帖数:2374 原创分:0
<ASCIIArt> 11楼

你说你🐴呢


dyablps (大小羊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通报,学生会中负有责任的人员免职,由信科学生会赔偿铁协损失。

个人觉得这个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刑事、行政或校规校纪责任方面,讲求主客观相统一,如果这次事件是沟通失误导致的,不能证明执行人有损毁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不应进行处罚,但是以工作失职为由免职比较合适。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即使是校纪处分对他们也太过残酷,学生会内部处罚法理充分且足够他们长教训。

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信科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了铁协的财产损失,那么铁协应当向信科学生会追偿,再由信科学生会根据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故意情况向其追偿或进行内部处罚。

签名档


发表于2024-02-14 15:32:08

kanez [离线]

Z107|小卡

9.1高速动车组

发帖数:3.4万 原创分:102
<ASCIIArt> 12楼

通报在哪里,想看

dyablps (大小羊羊)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已经通报,学生会中负有责任的人员免职,由信科学生会赔偿铁协损失。

个人觉得这个处理还是比较合理的。刑事、行政或校规校纪责任方面,讲求主客观相统一,如果这次事件是沟通失误导致的,不能证明执行人有损毁他人财产的主观故意,那么不应进行处罚,但是以工作失职为由免职比较合适。特别是如果现场的大一小朋友不是纯粹故意,即使是校纪处分对他们也太过残酷,学生会内部处罚法理充分且足够他们长教训。

民事赔偿方面,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信科学生会的工作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造成了铁协的财产损失,那么铁协应当向信科学生会追偿,再由信科学生会根据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失误或故意情况向其追偿或进行内部处罚。

发表于2024-02-14 21:33:29

LemonTea [离线]

笨蛋猫本猫

2.8蛋炒饭

发帖数:128 原创分:0
<ASCIIArt> 13楼

leppapebc (和碩德親王|SCLF之L|SPH05)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第二次发。第一次不知道被哪个手欠的给删了。

看了“大信科”微信号,没有任何更新的公示。

高高举起,低低放下?

签名档

这是什么?签名档,填一下!这是什么?签名档,填一下!

发表于2024-02-14 22:53:47

kanez [离线]

Z107|小卡

9.1高速动车组

发帖数:3.4万 原创分:102
<ASCIIArt> 14楼

这位不就是一直假装客观中立实则屁股歪不知道哪里去了嘛

fundamental (B.C.)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人家从一开始就觉着现场的同学“不能推断有主观恶意”啊@@


发表于2024-02-15 11: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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