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利润上交比例提高有何影响
[复制链接] 分享:2026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提到”我们的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改变国有经济布局战线长、分布广但高端不足、低端较多的情况,尽可能把中央企业的资产集中到国民经济97个行业大类当中的20个重点行业里面,把中央企业88%以上的营业收入也集中到这20个行业里面“
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首次公布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分为四类执行:(1)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5%;(2)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达30%;(3)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收取比例达20%;(4)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且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国有独资企业,比照执行免交政策。
此次调整是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最新优化,与2014年财政部公开的收取比例相比变化显著。2014年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取比例为五档,第一类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25%;石油石化、电力等资源型企业属于第二类,上缴比例20%;一般竞争型企业15%,军工等企业10%。最新说明将比例从五档调减为四档,第一类企业范围扩大至烟草及资源型企业,统一执行35%的上缴比例,央企上缴财政利润七成多来自该类企业。
实业央企集中到20个重点行业,上交利润比例提高将有何影响?尤其是行业发展、员工薪资待遇等方面。求版上大佬指点
金融央企又赢了?
原本待遇一般的实业央企,福利估计进一步下降
AHappyBoy (五道口吃瓜群众)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提到”我们的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改变国有经济布局战线长、分布广但高端不足、低端较多的情况,尽可能把中央企业的资产集中到国民经济97个行业大类当中的20个重点行业里面,把中央企业88%以上的营业收入也集中到这20个行业里面“
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首次公布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分为四类执行:(1)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5%;(2)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达30%;(3)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收取比例达20%;(4)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且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国有独资企业,比照执行免交政策。
此次调整是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最新优化,与2014年财政部公开的收取比例相比变化显著。2014年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取比例为五档,第一类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25%;石油石化、电力等资源型企业属于第二类,上缴比例20%;一般竞争型企业15%,军工等企业10%。最新说明将比例从五档调减为四档,第一类企业范围扩大至烟草及资源型企业,统一执行35%的上缴比例,央企上缴财政利润七成多来自该类企业。
……
我想知道员工福利算是什么,公司运营成本还是工资总额,或者是根据利润多少来发
AHappyBoy (五道口吃瓜群众)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提到”我们的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改变国有经济布局战线长、分布广但高端不足、低端较多的情况,尽可能把中央企业的资产集中到国民经济97个行业大类当中的20个重点行业里面,把中央企业88%以上的营业收入也集中到这20个行业里面“
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首次公布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分为四类执行:(1)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5%;(2)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达30%;(3)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收取比例达20%;(4)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且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国有独资企业,比照执行免交政策。
此次调整是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最新优化,与2014年财政部公开的收取比例相比变化显著。2014年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取比例为五档,第一类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25%;石油石化、电力等资源型企业属于第二类,上缴比例20%;一般竞争型企业15%,军工等企业10%。最新说明将比例从五档调减为四档,第一类企业范围扩大至烟草及资源型企业,统一执行35%的上缴比例,央企上缴财政利润七成多来自该类企业。
……
看有一种说法是上交比例提升但实际额度降了,不知道是怎么算的
AHappyBoy (五道口吃瓜群众) 在 ta 的帖子中提到:
2026年两会期间,国资委主任提到”我们的目标是经过几年的努力,改变国有经济布局战线长、分布广但高端不足、低端较多的情况,尽可能把中央企业的资产集中到国民经济97个行业大类当中的20个重点行业里面,把中央企业88%以上的营业收入也集中到这20个行业里面“
近日财政部披露2026年中央财政预算,其中《关于2026年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说明》首次公布中央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国有全资企业(非金融)税后利润收取比例分为四类执行:(1)烟草企业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资源型企业,收取比例为35%;(2)有色及黑色冶金采掘、运输、电子、贸易、施工等一般竞争型企业,收取比例达30%;(3)军工企业、转制科研院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收取比例达20%;(4)政策性企业免交国有资本收益,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标准且应交利润不足10万元的国有独资企业,比照执行免交政策。
此次调整是央企利润上缴比例的最新优化,与2014年财政部公开的收取比例相比变化显著。2014年中央国有独资企业利润收取比例为五档,第一类仅中国烟草总公司一家,上缴比例25%;石油石化、电力等资源型企业属于第二类,上缴比例20%;一般竞争型企业15%,军工等企业10%。最新说明将比例从五档调减为四档,第一类企业范围扩大至烟草及资源型企业,统一执行35%的上缴比例,央企上缴财政利润七成多来自该类企业。
……
